西北大学110周年校庆标识使用和保护公告

来源:日期:2024-04-27 15:59:29

一、西北大学110年校庆标识(含标志图案和相应文字,以下简称校庆标识)(http://www.nwu.edu.cn/?p=26272的著作权和商标权归西北大学所有。   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
 
 
 
 
二、未经西北大学校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(或者指定单位)许可,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校庆标识。
对于擅自使用校庆标识者,学校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。
三、经西北大学校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(或者指定单位)许可,相关指定组织和个人可在允许范围内使用。
校庆标识,对校庆标识的使用应当准确、规范,不得有损西北大学形象和利益。
四、校庆标识主要用于西北大学110年校庆举行的各项庆祝活动中的设备、用品、新闻报道、请柬、各类证件等。
 
                西北大学校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                201111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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